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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鑑於國內貧富差距持續擴大,中、低收入戶數量也逐年增加,為了進一步照顧弱勢,立法院11日三讀通過「社會救助法部分條文修正」,讓領取生活扶助金的民眾能獲得更合理的照顧。
新法明令,針對生活扶助金的給付金額,中央政府、直轄市主管機關應參考主計機關發布最近1年的消費者物價指數,並每4年根據成長率公告調整,如果成長率為零或負數時,則不予更動。
提案修法的國民黨立委楊玉欣在提案說明中指出,現行社會救助法沒有對生活扶助金訂有調整機制,為了使弱勢民眾的基本生活能獲得照顧,因此提案修法,加入參考消費者物價指數並定期調整的主張,希望照顧到弱勢民眾的需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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